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10-16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近日,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开展了2021年度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高等教育2021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工作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20]13号)(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课题推荐限额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给予学校申报限额为22项。各单位采用限额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数量详见表1。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1:各单位推荐重点课题限额一览表

 

农学院

工程院

动科院

经管院

食品院

人文院

信息院

生命院

理学院

园艺园林院

土木水利院

 

体育教研部

 

推荐限额

2

2

2

2

2

2

2

1

2

2

1

1

1

22

二、课题申报流程

(一)填写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资格的课题主持人填写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请·评审书》(详见附件2和《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盲审活页》(详见附件3),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所在单位评审

1.申报资格审核

各单位须按照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通知要求严格审核课题主持人申报资格。特别注意,根据通知中“已在其他厅局级机构或省级、国家级机构或学术组织承担在研教育类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的要求,在研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的主持人不能申报。

2.组织专家评审

各单位组织专家参照《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立项评审评分表》(详见附件4),对申报课题评审。评审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课题主持人、参加人及直系亲属不能担任课题评审专家。坚持向普通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普通一线教师。

(三)单位内部公示

课题申报材料报至学校前,各单位须在本单位内部将推荐申报课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课题名称、课题主持人、参加人等信息,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推荐限额填写2021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5)。

(四)学校进行审核

学校对各单位申报的课题进行审核,确定拟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推荐的重点课题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送课题材料至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三、申报材料报送

申请人于2020年10月28日下午17:00,将以下材料报送至肖瑶

1.《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请·评审书》详见附件2一式三份,需用A3纸双面复印,左侧中缝装订,同时提供word电子版。

2.《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盲审活页》(详见附件3),不需要提供纸质稿,只需提供word和pdf电子版

3.经学院评审公示后,经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的课题公示原件和《2021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5)各一式一份。申报汇总表需要提供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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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16

附件1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高等教育2021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请·评审书(2020年).doc

附件3: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盲审活页(2020年).doc

附件4: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立项评审评分表.doc

附件5:2021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