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大庆市科技特派员申报
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中心)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时代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厅字﹝2020﹞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依据《大庆市关于新时代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大庆市科技特派员选派范围
1、全校范围内的科技人员、科技团队;
2、已被大庆市委组织部选派为2020年服务“三农”的我校科技人员同时纳入市级科技特派员管理。
(二)市科技特派员选派条件
1、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热心乡村振兴和科技扶贫工作,志愿到农村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技术特长,并有较强的科技服务实践经验和能力水平。一般要求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相关科技成果的人员可优先选派。
3、工作作风踏实,一贯表现良好,身体健康。
二、申报流程
(一)申请程序。科技人员、科技团队请填写《自然人科技特派员申报表》(附件1)。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汇总后报送至大庆市科技局。
(二)核实备案。市科技局对科技特派员的申报材料核实确认后,进行备案认定。
(三)对接服务。坚持“自愿、互利”和“双向选择、按需选派”的原则,由市科技局统一协调、选派。
(四)签署协议。组织服务对象、派出单位和科技特派员进行对接并签订三方技术服务协议。
三、有关要求
1、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任务艰巨而光荣。我校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大庆市科技特派员的申报工作,为单位和个人增添科技下游实战经验,提升科技服务能力,拓展科技创新之路,积攒科技发展资源。
2、鼓励各单位科技人员、科技团队积极申报,并填写附件1,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学院命名文件,汇总后于7月17日发送至970543497@qq.com或直接qq传送。
咨询联系人: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李司单
联系电话:18245909362
附件1:《自然人科技特派员申报表》
二O二O年七月十四日关于开展2020年度大庆市科技特派员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