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下半年省教育科学规划 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09-29浏览次数:10

关于做好2021年度半年省教育科学规划

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依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课题结题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下半年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课题结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结题条件

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且达到《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成果要求》的课题,可以申请结题。提前结题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二、结题材料要求

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的规范和要求》,结材料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内容参照《课题结题材料汇编格式》准备,具体要求如下。

纸质版:《结题材料汇编》3份(不用装订成册)。

电子版:一是将《结题材料汇编》合成1PDF文件;二是以下6项材料的PDF扫描件每项单独形成文件夹),以及《结题材料汇编》中的其余项目材料(可用WORD

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

已备案的变更申请表;

立项通知书;

出版的专著(封面、版权页、序言、目录、后记等);

发表的论文(刊名页、目录页、论文页);

应用证明。

、课题评审鉴定费收费办法

根据《关于收取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鉴定费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205号)文件相关规定,2020521日以后立项的所有黑龙江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时均需缴纳课题评审鉴定费。课题主持人需自行缴费,并提交评审鉴定费汇款收据复印件与电子版发票信息汇总表。

收费标准:省重大课题、省重点课题、专项课题、专项重大(重点)课题每项收取1000元,一般课题、青年专项课题、专项一般课题每项收取700元。费信息如下

  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

开户行:工行和兴支行

  号:3500042109008937130

交费时间10月1日-10月31日其他时段交费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

1.课题主持人所在位需对结题材料审核把关(可参照《审核结题材料的要点和注意事项》),并填《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成果不在课题研究时间内、无课题标识、不在规定查询范围的出版物或论文,不计入结题成果。

3.无应用证明的课题材料不予结题。

4.发票信息要填报准确,发票开具后不能更换。

 

 

五、结题材料报送

请将纸质材料结题材料汇编结题汇总表汇款收据复印件1018前送至综合办肖瑶处,同时上交电子版。

联系人:王心语

  话:681980818604592184

  点:主楼西侧829

 

 

附件:1.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成果要求

2.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的规范和要求

3.课题结题材料汇编格式

4.发票信息汇总表

5.审核结题材料的要点和注意事项

6.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1年929

1.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表.doc

6.研究报告参考格式.doc

8.课题经费决算表模板.doc

11.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书.doc

12.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报告书(2019年及之后立项课题使用).doc

12.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报告书(2019年之前立项课题使用).doc

附件3:课题结题材料汇编格式.doc

附件1: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成果要求.doc

附件2: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的规范和要求.doc

附件4:发票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5:审核结题材料的要点和注意事项.doc

附件6: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