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教学业绩奖励办法(农垦校发〔2019〕39号)的有关规定,现由实践教学科负责“教材奖励”和优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奖励”的统计工作(其他奖项的统计工作由相应科室负责),请各系在本周四(3月4日)下班前汇总,发给肖瑶。
(已压缩)附件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学业绩奖励办法.pdf
按照学校教学业绩奖励办法(农垦校发〔2019〕39号)的有关规定,现由实践教学科负责“教材奖励”和优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奖励”的统计工作(其他奖项的统计工作由相应科室负责),请各系在本周四(3月4日)下班前汇总,发给肖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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